《红楼梦》的作者并不回避爱情体验中的肉的一面。警幻仙子抨击单纯的的泛滥,她说:“……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皆被淫污纨与那些流荡女子悉皆玷辱”。
她也反对欺人的
“好色不淫”之说,说它们是
“饰非掩丑”之语。她肯定的是灵肉的一致,
“……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这个见解,平易、高明、真实,实为不移之论。
对于宝玉,则命名为
“意淫”,说他
“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谲,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意淫即情,情与性虽不可分,毕竟是的极大升华。宝玉在与黛玉的接触中曾不止一次引用《西厢记》上的词句表达对黛玉的一种特殊感情,引起黛玉的变色不满。
因为客观地说,在那种环境那种道德标准下,宝玉的引用
“淫词”不啻于
“调戏”。这说明宝黛关系中、推动宝玉如此多情地对待黛玉的内趋力中当然有性的作用,但整个说来宝玉对黛玉最为纯情。
纯情之于性,则有许多约束与大大为之诗化。纯情来自对自己深爱的异性的一种尊重。
宝玉对黛玉连像对宝钗一样
“呆雁”似的
“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这样的忘情行止也没发生过,更不要提那种与袭人的
“初试云雨情”了。可悲的是,第一,即使如此,一种犯罪感压抑感仍然使黛玉惶惶然,她听见宝玉引用戏词便指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好好的把这些淫词艳曲弄了来,还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吓得宝玉指天划地地起誓,表白自己没有欺负之意。
爱变成了
“欺负”,天情变成了不能被人间理解接受的
“混话”,着实可叹。其二,如果宝玉不伏
“闺阁良友”,如果宝玉存心
“欺负”只搞
“皮肉之淫”,如果宝玉对爱情持的是贾珍贾琏贾蓉辈的偷鸡摸狗的动物性态度,反而能见容于家、见容于世,不受
“嘲谤”与
“睚眦”,这就更可叹了。警幻仙子敢于宣布宝玉是
“天下第一淫人”,黛玉呢,女孩子们呢,即使是仙子也不敢造次了。所以黛玉临死前还要宣布
“……我的身子是干净的……”晴雯毕竟是丫头,是下等人,受的礼教拘束略弱一些,也只是在病危之后才表达与宝玉的亲密,并说:“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但作者还是通过晴雯姐姐的口强调了宝晴二人的干干净净,
“互不相扰”。天情在这样的人境——人文环境中生长,于是出现了奇特的既是被扭曲被毒化了的,又是别有风光情致的至妙至苦的体验。
从结构顺序上看,《红楼梦》前四十回写宝黛爱情的萌生、发展、纠葛最多。
到宝玉挨打后赠帕,黛玉题诗,可说二人定情已经完成。接到赠帕,黛玉
“神魂驰荡”,觉得可喜可悲可笑可惧可愧,
“五内沸然炙起”,写这种多向的心理活动,十分真实细腻,其中
“不知将来如何”
“私相传递”
“好哭……也无味”诸端,沉重而脆弱的恐惧超过了定情的欣喜。这不禁令人想起今人残雪小说《天堂里的对话(二)》中的一段:每次你不由自主地吻了我的嘴唇,我就说
“亲爱的”,只要我说了这句话,我马上变得苍白而冰凉,然后左右环顾,躲开我想象中的黄蜂……正视了、或者说了爱就变得苍白冰凉,然后左右环顾似有黄蜂,这不就是林黛玉吗?
残雪的小说不是可以给林黛玉做注脚,或者,因为据说残雪的小说太难懂,可以用赠帕题诗的故事做残雪的这种其实是非常中国的女性爱情体验的注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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